近日,广告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该细则全面规定了各类商家在宣传、推广产品或服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其中,18条限制性条款将直接约束了广告宣传领域的诸多不规范行为。这些限制涵盖了虚假宣传、对竞争者进行误导宣传、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收集个人信息等多方面内容。
据悉,被限制的宣传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捆绑销售”“先买后抽奖”“以礼相待”等多种形式,而商家在宣传时要注意展示商品的实际情况和使用效果,不能进行虚假宣传或用夸大其词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这次广告法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广告市场的相关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也将更加有效。同时,商家们也要加强自身宣传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不规范行为而被消费者投诉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