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财产权利。它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这种权利是与所有权分离而存在的,也就是说,用益物权人并不是该物品的所有人,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比如说,在房地产领域,以绝对专有权方式占有他人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便可以获得该土地上的用益物权。这其中,占有公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如果你是房地产投资者,有时候会需要用益物权的抵押贷款,作为资金解决的一种方式。当然,你需要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 1.银行只接受用益物权未被设定抵押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为抵押物;
- 2.如果你要抵押的用益物权是在房地产开发时期授予的,则需特别谨慎,了解该用益物权是否被此前已设定抵押以及是否受现有土地法规的影响。
用益物权是我国财产权利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至于在科技与信息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使用权”问题。希望本篇文章帮助您对于用益物权有更深入的了解。